根据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有关精神,中国人民银行每年都在金融机构开展反假币宣传月活动。之所以要设立这样一个特殊的宣传月,意图很明显:进一步提醒国人,唤醒国人的反假币意识,防范假币流通。 去年,我所在的派驻行遇到了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女子来柜台办理存款业务,在存入的两仟元人民币中有一张假币,经办柜员发现后,告知其按规定要在假币上加盖“假币”章,并没收。然而,该客户死活不干,在营业厅里大吵大闹,我行工作人员无论怎么劝、怎么解释,她都不听,并将她丈夫叫来一同闹事,目的只有一个:银行将假币退还给她!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死磨硬缠、看见银行工作人员准备拨打110电话时,这对夫妻才骂骂咧咧的离开了营业大厅。
其实,这种现象在各基层银行网点都有发生。少数客户知道银行在推行优质文明服务,不会和自己争吵,便错把银行优质服务当做“软弱可欺”、“凡事好商量”。抱着侥幸的心理,将自己手头平时误收或通过别的渠道得来的假币往银行存,一次不行,来第二次,只要能得手,就是“运气好”。银行工作人员如果不坚持原则对假币进行没收,其危害极大。
危害一:不没收假币,会增加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让危害广大民众的假币的流通更加畅通无阻。说严重一点,对假币不予没收,不进行处理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助纣为虐”的行为。有些犯罪分子在经常性的试探中,胆子越来越大,“经验”也越来越“丰富”,国家与群众蒙受的损失也必将越来越严重。 危害二:不没收假币,会严重损害银行的服务形象。假如在假币没收的问题处理上,个别员工不坚持原则,有放松现象,有些被没收了假币的客户就会质疑:为什么别人的假币可以不没收,而我的就要被没收呢?继而对银行服务表示怀疑,甚至通过其他途径诋毁金融机构。 那么,做为银行工作人员,怎样才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防范假币呢? 一是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加大对真假钱币的认知度与识别能力。只有自己真正学会了鉴别,我们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准确甄别假币;只有自己具备了良好的识假技能,我们才能应对各种各样的客户,包括类似前文提到的那种横蛮无理的人。难以想象,一个本身不会识别假币的银行员工,能将反假币工作做好! 二是一切按照规章办事,切勿违反国家关于反假币的相关规定。凡事要一视同仁,不要因为某些原因而放弃对假币的处理。一旦处理尺度不一,其可能引发的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据说,曾经在一家银行网点,同样两人存钱,一人的假币被银行没收,另一人的假币则退还给了客户。结果,前者以银行“不作为”、“执法不一”等等为由,将该网点大门堵了一天,这一做法严重影响了银行的声誉。 三是定期向社会公众宣传反假币的相关知识。只有不断提高国人识别假币的水平,增强国人的反假意识,才会让制假、贩假者没有“市场”,才能让假币没有容身之地,才能真正根除假币。一旦广大人民群众都学会了识别假币,全社会的反假币工作就会拥有很好的群众基础,这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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