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商业银行银行卡发卡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3-16 17:49:41 来源: 央行
二、基本信息资料,包括:
(一) 法人机构注册地及法人代表;
(二) 境内分支机构数量及所在地;
(三) 银行卡业务资金清算账户开户行名称;
(四) 银行卡类型、币种、适用区域和接入的银行卡组织名称及相关证明文件;
(五) 数据生产中心、备份中心位置及产权归属;
(六) 银行卡系统软件知识产权归属及运行维护单位;
(七) 银行卡卡片个人化处理(自行制卡还是外包)。
三、符合标准的银行卡卡样(正反彩色设计图样)。
四、符合人民银行关于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检测能力要求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银行卡卡片检测报告。
五、符合人民银行关于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检测能力要求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银行卡受理终端检测报告。
六、银行卡系统业务需求说明书。
七、银行卡系统可行性报告。
八、银行卡系统总体方案,方案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 系统功能及性能需求;
(二) 系统架构以及软硬件配置;
(三) 网络拓扑;
(四) 系统安全性设计;
(五) 数据存储和数据备份策略。
九、银行卡系统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策略以及应急演练情况。
十、银行卡系统的事件、事故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银行卡系统内部测试报告。
十二、银行卡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方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十三、外包合同、外包安全保密协议。
十四、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件2
全国性商业银行银行卡首次发卡技术标准
符合性和安全性审核流程
一、人民银行总行收到商业银行提交的银行卡首次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审核申请后,根据商业银行银行卡首次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文档审核相关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文档审核。
二、人民银行总行指导商业银行在符合人民银行关于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检测能力要求的检测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检测机构依据人民银行制定的商业银行银行卡系统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检测相关规范对银行卡系统进行检测,并出具正式的系统检测报告(原件)。
三、人民银行总行根据银行卡系统机房设施评估相关规范对商业银行银行卡系统机房设施进行现场评估,并出具正式的现场评估报告(原件)。
四、人民银行总行根据文档审核情况、系统检测报告及现场评估报告,对商业银行进行批复,函复商业银行,并抄送中国银联和相关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附件3
区域性商业银行银行卡首次发卡技术标准
符合性和安全性审核流程
一、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收到辖区内商业银行提交的银行卡首次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审核申请后,根据商业银行银行卡首次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文档审核相关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文档审核。
二、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指导商业银行在符合人民银行关于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检测能力要求的检测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检测机构。检测机构依据人民银行制定的商业银行银行卡系统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检测相关规范对银行卡系统进行检测,并出具正式的系统检测报告(原件)。
三、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根据银行卡系统机房设施现场评估相关规范对商业银行银行卡系统机房设施进行现场评估,并出具正式的现场评估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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