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界
首 页 | 业界动态 | 银行培训 | 资格认证 | 在线学习 | 政策法规 | 银行理财 | 专家观点 | 品牌中小银行 |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城商行 | 农村金融 | 全国股份制银行 | 外资银行 | 分支行动态 | 贷款通道 | 银行会客厅 | 银企对接 | 企业融资 | 信用查询
信用卡 | 银行股票 | 论文集锦 | 焦点人物 | 机构分析 | 贷款产品 | 媒体视觉 | 行业会议 | 人才市场 | 休闲BANK | 银行社区
搜索: 高级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

时间:2022-09-26 14:41:54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二)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满1年以上;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四)监管评级良好;

 

(五)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六)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七)具有拨付营运资金的能力;

 

(八)具有完善、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和信息安全体系,具有标准化的数据管理体系,具备保障业务连续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九)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或者相关违法违规及内部管理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可;

 

(十)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五十一条  村镇银行设立6个月以上,公司治理良好,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其法人机构可根据当地金融服务需求申请在注册地辖区内设立支行。

 

已在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申请作为“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在邻近县(市、旗)设立注册地辖区外支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村镇银行设立满1年以上;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治理良好;

 

(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五)经营发展稳健,处于当地同业较好水平;

 

(六)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五十二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设立支行,筹建方案由其法人机构事后报告开业决定机关。

 

第五十三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在注册地辖区内的支行开业申请由其法人机构提交,由地市级派出机构或所在城市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农村商业银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在注册地辖区外的支行开业申请由其法人机构提交,由拟设地地市级派出机构或所在城市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决定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支行开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营运资金到位;

 

(二)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三)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第五十四条  农村商业银行分行在分行所在地辖区内设立支行,其行政许可条件、程序、事权划分和时限按照农村商业银行在注册地辖区内设立支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分理处、信用社、分社、分公司设立

 

 

 

第五十五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设立分理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联社设立信用社、分社,贷款公司设立分公司,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二)有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三)具有拨付营运资金的能力;

 

(四)具有完善、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和信息安全体系,具有标准化的数据管理体系,具备保障业务连续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五)最近1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或者相关违法违规及内部管理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可;

 

(六)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五十六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在注册地辖区内设立分理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联社在注册地辖区内设立信用社、分社,贷款公司在注册地辖区内设立分公司,筹建方案由其法人机构事后报告开业决定机关。开业申请由法人机构提交,由地市级派出机构或所在城市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

 

农村商业银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的注册地辖区外支行在其所在的县(市、旗)内设立分理处,筹建方案由其法人机构事后报告开业决定机关。开业申请由法人机构提交,由拟设地地市级派出机构或所在城市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

 

决定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五十七条  分支机构开业许可事项,申请人应在收到开业批准文件并按规定领取金融许可证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申请人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决定机关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分支机构未在前款规定时限内开业的,开业批准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  机构变更

 

 

 

第一节  法人机构变更

 

 

 

第五十八条  法人机构变更包括: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组织形式,变更股权,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分立和合并等。

 

第五十九条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法人机构变更名称,名称中应标明“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联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机构种类字样,并符合惟一性和商誉保护原则。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法人机构变更名称,由地市级派出机构或所在城市省级派出机构受理,省级派出机构审查并决定,事后报告银保监会。

 20/46   首页 上一页 18 19 20 21 22 23 下一页 尾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银保监会:超1.8万亿元
·央行:要把再贷款再贴·金融系统全力支持抗击
·银保监会吹响战胜疫情·央行召开会议明确2020

图片新闻

央行:3月末M2余额227.65万亿元
易纲出席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视频会议
银保监会:2020年末小微企业续贷余额达2.25万亿元
北京金融法院即将挂牌,将管辖哪些案件

热门点击

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情况图
2020年4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份额

在线调查

2022年您对哪家全国股份制银行服务最满意?
  •  中国农业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中国银行
  •  交通银行
  •  中国邮储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
  •  中信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
  •  兴业银行
  •  招商银行
  •  华夏银行
  •  广东发展银行
  •  平安银行
  •  浦发银行
  •  浙商银行
  •  渤海银行
  •  恒丰银行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加盟合作 | 免责条款 | 招贤纳士

Copyright © 2008-2022, tban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联银信(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银行界 京ICP备1000016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070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葛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