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于2019年3月1日在我省实施。为广泛宣传贯彻《条例》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识,濮阳县习城信用社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主题宣传活动。
《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是由我省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文明办、省民政厅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志愿者服务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联合出台,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重要条例,旨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该社充分认识到《条例》出台施行的重要意义,通过每日晨会组织全员开展《条例》学习活动。逐字逐句学习解读条例内容,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强化志愿服务意识,确保全员熟知条例内容,明确了志愿者服务的积极意义,了解了志愿者的权利和相应的义务。
同时,该社充分利用网点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施行标语及内容,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等大力宣传《条例》施行活动,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并组织业务骨干人员身披绶带,走上集市,深入商户、学校、社区等人流集中地向社会公众认真讲解《条例》政策背景、重要意义、志愿服务范围及志愿服务文化,阐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价值理念,普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进一步提高辖内群众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知程度,提升志愿服务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吸引力,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积极营造人人奉献、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此次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调动了全体员工及社会公众参加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提升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掀起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新热潮,受到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并为该社日后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