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山东省信访条例》,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日后信访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该《条例》,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招远联社于近期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山东省信访条例》活动。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抓好学习宣传活动的安排部署。11月23日,联社召开由全体中层(含副职)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了“学习宣传《山东省信访条例》专题会议”。会议首先集中学习了《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等主要内容,深入阐释和系统解读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原则、方式和方法。其次是责成监保部制定宣传活动方案,依法抓好《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规范信访活动和信访工作,实现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信访秩序的有机统一。
二是印发红头文件,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联社派出包社经理深入各信用社督导《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并建立督导监测台账,不仅要求管理人员掌握《条例》精神,学会《条例》方法,也要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明确宣传教育重点,学会宣传方法。
三是开展立体宣传,营造信访工作新局面。充分利用网点LED、宣传栏等各类宣传载体,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式、全覆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全体员工用言传身教带动周边群众了解信访条例,增强依法信访观念。为把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向深入,联社定于12月中旬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心得演讲比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进一步营造信访法规人人知晓、依法信访人人遵守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有序信访工作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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