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招远市被山东省政府确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开展试点单位后,招远联社即根据省联社烟台办事处《关于积极争取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资金托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早谋划,早争取,早行动,成功与招远市顺丰植保和联蕾果品两家专业合作社签约开办了信用互助业务,成为烟台市第一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信用互助业务的县级联社。
一、成立工作小组,积极争取成为托管银行。联社成立了以副主任(主持经营工作)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风险资产管理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招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工作小组”。组长于东玲副主任带领小组其他成员一起,突出农村信用社网点在农村广大地区分布面广、服务便捷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高等优势和特点,精心准备托管账户竞标书,积极到市政府、市金融办找有关领导对接沟通,最终取得了与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托管行资格。
二、研究制定方案,成功开立业务试点账户。取得托管行资格后,联社工作小组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了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相关规章制度、托管流程和具体方案。同时,积极参与市金融办牵头起草的《信用互助资金托管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的协商、研究工作,并最终通过了该协议。7月17日,在市金融办的参与和见证下,完成了与顺丰植保专业合作社的签订工作,使该合作社成为招远市第一家、也是烟台市第一家与农村信用社签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月21日,招远联社齐山信用社与顺丰植保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分别签订《托管协议》,并为社员现场办理了信用互助业务托管账户。
三、稳妥扎实推进,确保开立一户成就一户。在借鉴与招远市顺丰植保专业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并顺利开办合作业务的基础上,招远联社于9月10日又成功与招远市联蕾果品专业合作社签约。至此,招远联社已签约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用互助业务两家。为确保签约业务能够顺利开展、签约各方能够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招远联社积极参与了市政府组织的对签约农民合作社全体社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并承诺在业务指导、风险预警、财务辅导及资金的存放、支付、结算等方面,对所有签约合作社及其社员做好全方位服务。截至9月20日,与招远联社签约的两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91位社员的账户资金全部到位;招远联社已为11名社员发放信用互助资金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