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以及省联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隆昌联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力度,防范系统腐败案件。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该社党委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省联社党委的部署上,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经营发展各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检查,层层抓好落实。同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上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划分责任范围。为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该社党委于年初与辖内部门、网点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明确责任范围,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联社主任、监事长、副主任对分管业务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网点主任对本部门(网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所辖员工廉洁自律及履行职责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明确工作要求。一是要求部门、网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日程,纳入联社和各部门的目标管理,与本单位和本部门的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和干部员工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每年组织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决定、措施;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按照健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及各种廉洁自律规定,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干部员工的党性党风和纪律教育,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党章,把廉政教育和党性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注重道德教育,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狠抓监督落实。深入推进“三转”,既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督促进一步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加强对业务经营、机关作风各项职能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及时调查督办,全面提升作风效能建设,履职能力,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