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县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海岛县,海洋经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长岛农商行以立足县域、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为己任,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破解海岛渔民和小微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切实转换工作思路和工作作风,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截止2013年末,全部涉海贷款余额9.6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94.84%。
一、完善信贷制度。长岛农商行把完善相关制度作为信贷支持海洋经济的关键,相继制定一些专门性规章制度,起到规范化、长期化的效果。根据省联社信贷制度规定,相继制定了《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船舶所有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长岛农村商业银行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指导基层支行开展船舶所有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为当地海洋运输、海上旅游、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提供信贷资金,推动水产品加工、养殖业转型升级。截止2013年末,船舶所有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余额2.65亿元。
二、创新贷款品种。近年来,长岛农商行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积极开发和创新一系列信贷产品,有效满足海洋经济的特色需求。钦岛支行针对当地海带养殖出口实际,专门设计“海带养殖联盟”等信贷产品,为海带养殖业提供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并给予一定利率优惠,有效扶持当地海带产业发展。砣矶支行于2010年开办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该贷款品种是以拥有依法处分的海域使用权作抵押,有效解决海上养殖业贷款难问题,促进了海上养殖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促进渔村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截至2013年末,全行发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余额已达1.65亿元,支持开发利用养殖面积达11.5万亩,其中高档海珍品养殖面积2万亩,海带养殖面积9.5万亩,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三、破解担保难题。鉴于海洋经济特点,缺乏有效抵押物是困扰海洋经济产业的普遍性难题。近年来,长岛农商行把破解海洋经济担保难作为信贷支持的切入点,取得良好效果。南长山支行“海参养殖联盟”创新担保模式,由批发经营方作担保人并设立担保池,担保人以担保池额度为每个养殖户承担全额连带还款责任,再由贷款户组设联保小组,集体设立保证金池,并按不低于3户的要求自由组合成立联保小组。这种运作模式有效解决当地海参养殖户的融资难题。总行营业部根据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信用证,无须提供任何抵押物,就向烟台宏升食品有限公司提供贷款500万元,支持企业扩大“来料加工”出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