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烟台农商银行古现支行营业部妥善处置一起醉酒客户扰乱营业秩序事件。突发事件中,该支行相关人员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得当,在当地派出所民警和热心客户的协助下,及时阻止了醉酒客户的过激行为,避免了可能产生了其他不良影响,有效维护了烟台农商银行的社会形象。
6月3日14:04分,该支行营业部迎来一名神志不清、浑身酒气的客户,该客户手持一张在2014年4月25日开立的、户名为刘某某的一年期定期存单,要求取款。由于存单不到期,且客户没有携带身份证件,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该客户于14:07分离开营业厅。经正在营业厅等候办理业务的河北村存款协理员王某某确认,该客户正是该村居民刘某某本人。
14:10分,醉酒客户刘某某返回营业厅,在没有出示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坚持办理未到期定期存单取款业务。在看到协理员王某某欲向其解释农商银行政策时,该客户非但没有安静下来,反而更加激动,声音也越来越大。此时,闻讯赶来的该支行客户经理也开始对其安抚,但是该客户仍然语无伦次,不听劝阻。
14:18分,处于醉酒状态的刘某某突然冲上柜台,抢走了正在办理业务的客户王某手中的100元钱,并大声吵闹,正在办理业务的柜员马上将柜台外情况报告给密切关注营业厅事态发展的会计主管。为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保护王某及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会计主管一边拨打110报警,一边安排客户经理继续对刘某某进行劝说,缓解其过激情绪,同时和支行客户经理一起到营业厅安抚客户王某,防止刘某某的过激行为。
14:23分,古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3名民警到达现场,刘某某情绪更加激动。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14:27分民警将刘某某带回古现派出所处理,并将其所持的客户王某100元钱退给该支行员工,由该支行退给客户王某,并向王某进行道歉。
一个小时后,该支行接到了民警的处理结果。该醉酒人员刘某某系古现街道办河北村居民,经派出所核实其医院病历和日常服用的精神药品,认定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当日中午因家庭矛盾过度饮酒后出现在古现支行营业部。鉴于刘某某的病情,派出所在进行批评教育后,通知其家人接回看管。
从醉酒客户开始扰乱营业秩序开始到营业秩序恢复正常,前后不到半小时。此次事件的妥善处置,充分体现了该支行营业部员工临危不惧、责任心强,有效展示了其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全辖员工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