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州市程郭镇前武官村农民刘举林领到了“莱州市曙光家庭农场”的营业执照,这也是烟台市首家家庭农场。
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它是指以家庭成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从事矿山经营并一直关注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刘举林吃下了“定心丸”,果断将早已萌生的建立“家庭农场”的想法真正付诸实践。
作为支农主力军,莱州农商银行定期开展农户经济建档、信用评定和客户资金需求调查,以便及时摸清辖内的资金需求。刘举林一直是该行的信用户,农商银行程郭支行的信贷人员早已和这个有头脑、有眼光的年轻农民成为熟识的朋友。早在得知刘举林有这一想法时,该行就帮助其查找资料,并主动与其对接,了解其资金需求情况。
据了解,刘举林2007年承包了莱州市程郭镇前武官村水库420亩,从事淡水鱼、大闸蟹养殖。2012年承包该村土地1440亩,其中可耕地640亩,荒地800亩。在这片土地上,刘举林大胆尝试,在原有的粮食种植的基础上,开展了草莓、苹果、香梨、板栗以及韭菜、西红柿、黄瓜等水果蔬菜的有机种植的尝试,并于2012年成立了莱州市曙光草莓研究所。
刘举林告诉前来考察的农商银行客户经理,之所以申请注册“家庭农场”,主要是考虑到有了营业执照,不但可以确认他经营农场的合法地位,还可以在注册商标、签订合同等方面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也有助于开展品牌营销。下一步,曙光家庭农场将以完善的基础设施、科学的种植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在无公害农产品的种养殖、绿色垂钓、旅游观光等方面加大规划与运作。在可预见的未来,该农场不仅可以为家庭带来客观的经济收入,也可以带动周边农民一起开创新型农业集约化、合作化模式,实现农业的增产、增效、增收。有了对家庭农场的充分考察,该行已将莱州市曙光家庭农场作为重点客户,落实专门责任人,对农场规划、建设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下步将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为其核发贷款证,及时、有效地满足其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