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招远市农村信用社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金融服务,成功推出了“大学生青年专项贷款”新品牌,帮助一大批有志于干事创业的大学生走上了成功路,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一、建立未就业大学生台账,掌握大学生就业动态。招远联社在走访调研中发现,近年来招远市每年总有近200名大学生,因各种原因不满足于被动就业,想自主创业。该社认为,大学生接受过高等教育,普遍有理想、有知识、有创业冲劲,如果能通过信贷支持把他们的创业冲动调动和激发出来,无论对大学生、对信用社还是对缓解社会就业压力,都具有良好的效益。于是,该社主动与市教体局和劳动就业办联系,了解和掌握全市大学生的就业情况并建立了700预份台账,做出了开办“大学生青年专项贷款,支持大学生干事创业”的决定。
二、制定大学生贷款管理办法,“五个优先”予以支持。该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招远市农村信用社大学生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凡辖内大学毕业两年以上没有工作、自己愿意干事创业的大学生青年,在征得家长签字同意和具备担保条件的前提下,均可到信用社申请“大学生青年专项贷款”,可获得3—50万元的专项贷款支持。为提高大学生贷款的办事效率,该社对大学生贷款开辟了绿色通道,实行“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和优惠利率”的“无优先”一站式服务,对100多名客户经理进行了划片包干,划定每名客户经理的贷款服务区域,对受理的大学生青年贷款申请进行及时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青年贷款最迟在受理贷款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办妥贷款。同时,为降低大学生青年干事创业成本,该社还做出了“对大学生青年贷款一律实行利率优惠,即:在同类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的规定。
三、科学制定考评措施,提高大学生贷款综合效益。自2010年大学生贷款发放以来,该社按季度组织对大学生贷款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将期内贷款笔数∕金额、累计贷款笔数∕金额,期内贷款本息收回率、贷款本息收回率,期内贷款支持效益、累计贷款支持效益。并将考评结果与当季绩效考核挂钩,直接产生利益关系等列为主要考评指标。截止今年4月末,招远市农村信用社已累计投放“大学生青年专项贷款”7688万元,支持大学生创业人数达2133人∕次,支持农机维修、汽车装潢、木工制造、矿山配件、餐饮服务、电脑维修、散打培训、市场经营等生产经营项目达25个种类,其中年收入过10万元的大学生过百个。
四、干事创业繁华似锦,八仙过海各有神通(案例列举)
1、王金刚,招远市蚕庄镇蚕庄村人,2006年毕业于济南蓝翔职业学院,创业前在市汽车配件城一家维修站当杂工,2010年5月在信用社5万元贷款支持下承包了本村靠马路的一幢集体房屋租办起了“金刚汽修”,当年实现纯利1.5万元,2012年纯收入超过了10万元,开上了自己的小汽车。
2、孙元坤,招远市齐山镇半壁店村人,2003年毕业于烟台农业学院,创业前应聘到一家化肥公司做业务员,2010年在信用社5万元贷款支持下开办了属于自己的“南招农药化肥专卖店”,2012年买上了车牌号为“555”的捷达轿车。
3、徐德玉,招远市毕郭镇官地洼村人,2004年毕业于北京什刹海体育学院,创业前曾在某武术队当教练,2010年在信用社10万元贷款的支持下创立了属于自己的“德玉跆拳道武术学校”,目前已发展分馆5处,2010年当年买上了城市越野小汽车,2011年又添置了一辆新迈腾,2012年为方便学员外出比赛,又购置了南京依维柯专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