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按照银监会《关于停止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提示》相关要求,为确保一代证向二代证的平稳过渡,近日,濮阳县联社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停止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办理金融业务的相关工作。
该联社在辖内各营业网点明显区域张贴告示,明确提示广大客户自2013年1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客户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办理存取款、开户等业务,并通过发送提示短信、设置咨询台、大堂经理温馨提示等方式向客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平稳做好两代身份证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客户及时满意办理金融业务,有效防范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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