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经过多方沟通协调,长岛县财政局在长岛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为取得财政局社保基金账户开立资格,长岛联社成立了领导小组,由理事长亲自负责,认真学习领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主动出击,积极做好争取新农保业务代理资格各项准备工作,全力确保新农保业务攻关取得成功。
一是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新农保业务社会影响广泛,对进一步巩固农村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对此,该社高度重视,由理事长和分管主任同县委、县政府进行沟通,将该社机构网点覆盖所有海岛乡镇、支付结算畅通、方便参保居民存、取款等代理新农保业务的优势向县领导作了汇报,表达了为新农保业务提供金融服务的强烈愿望,获得了县委、县政府的认可和支持,坚定了将新农保业务交由农村信用社代理的信心。二是团结协作,全力争取。在取得政府支持的基础上,该社积极与县财政、社保及人民银行等部门接洽,进行专题汇报。接触的过程中,该社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最终在开立新农保账户时获得了相关部门积极的配合和支持。经过一系列运作,经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同意,最终成功开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预计新农保业务开展后,年内可为长岛联社吸收存款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