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三家山西省重点企业分别签署《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工商银行将与三家企业分别开展债转股业务,以增资扩股投入企业,用于置换企业存量融资,实现债权转股权。
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来,工商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在山西省内优选了上述三家资产负债率较高、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具备发展潜力的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开展债转股业务合作。通过债权转股权的安排,降低企业财务杠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中长期发展韧劲。
工商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改善实体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从而为提振实体经济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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