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完善架构,建立机制。在管理架构方面,在总行设立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小微企业运营部,在各分行专设了小微企业服务部,在经济活跃的地区通过转型和新设方式成立多家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形成了总、分、支三位一体、独立条线管理的专业化组织架构和运行模式,从业人员近500人。同时,长安银行与陕西省科技厅联合设立了国内首家陕西科技金融产品研发中心,在西安高新区瞪羚谷科技园区设立了西北首家科技支行,专业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专业的服务机构、专业的服务团队,为广大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在制度建设方面,我行结合小微企业特点,准入、评级、授信、贷后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探索,专门制定了符合小微企业特点、可操作性较强的信贷管理制度体系。在业务流程方面,形成“一站式”业务服务模式。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实行集中办公、一条龙审批;分行在各自的授权内,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涉及的评级、授信、贷款一次完成审批。大大缩短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审批时限,效率大幅提高。并规定各级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审批时限为1-15天,促进提高审批效率。基本形成了管理扁平、决策高效的特色业务模式,充分契合了小微企业融资“小、频、急”的特点;在考核机制方面,实行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财务费用和人力资源,单独核算、分账经营、单独考核,给予了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业务特别授权,从“人、财、物”及业务授权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同时,还提高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建立了小微企业尽职免责制度,免除了从业人员的顾虑。
三是创新产品,利于客户。长安银行成立了小微企业产品研发团队和科技金融产品研发中心,负责切合市场研发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目前,长安银行“长安贷”小微企业系列融资产品,充分考虑小微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的实际,除了传统的房地产及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外,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多户联保、仓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公司保证、第三方企业保证、订单融资等16项无需提供抵押的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目前无抵押贷款已占到长安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48.32%。与此同时,长安银行以有利于客户、有利于本行的“双赢”理念去设计产品、开展营销,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减费让利。坚持实行优惠利率,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不搞存贷挂钩的捆绑销售、不搭售其他金融产品、不违规收取其他费用。切实做到提供金融服务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
截至2012年11月,我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余额108.84亿元,较年初增长44.79亿元,是重组时的11.1倍;小微企业客户4090户,较年初增加1095户。超额完成了全年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投放任务,小微信贷余额在全省金融机构中排名第二。长安银行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已经得到了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等各方面的认可,我行已经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区域商业银行”,并荣获中国银监会颁发的“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长安银行是一个新银行、小银行,我们将坚持科学发展、做强做精的发展主题,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路子,作社会和客户满意的银行,努力把长安银行建设成为最具地方特色的精品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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