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两种,即每月本金加利息总额固定的等额本息法(简称等额法)和每月本金相同的等额本金法(简称等本法)。由于大部分借款人对银行的计算方法不了解,常常不知道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甚至有人对银行产生误解,认为选择等额法后,一旦要提前还款,银行提前收取的利息不能退还,借款人就吃亏了。其实,借款人无论选择何种还款方式,银行都遵循借贷的基本原则,即按实际发生的利息结算,绝不会提前收取未发生的利息。
等额法、等本法都遵循先偿息后还本的原则
实际上,借款人无论采用何种还款方式,银行都是根据当月剩余本金,按照同样的利率结算利息的。比较银行的还款额计算表,我们可以发现,同样的借款期限,等本法付出的总利息额要少于等额法,这是因为,如果借款期限相同,等本法初期的月还款额总是要大于等额法的,以10年期1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为例,等额法月还款额固定为1040.73元,而等本法首月的还款额则为1170.83元(本金833.33元+利息337.5元),以后每月逐步递减。我们可以看到,在开始的几年里,等本法要归还的本金总额大大高于等额法,按照借贷的原则,归还本金的金额越多,当然相应的利息也就越少。其实两种还款方式在还款的首月应偿付的利息都是相同的,都为337.5元(按月利率0.3375%计算),原因是首月的本金都是10万元,但由于等额法偿还的本金只有703.23元(1040.73-337.5),而等本法偿还的本金达833.33元(100000/120个月),这样从第二个月开始,等本法应偿付的利息就少于等额法了。选用等额法的借款人在提前还款时,剩余的本金较多,可能会觉得不合算,但其实提前还款可以节省今后的利息,以前发生的利息也没有损失,当然是合算的。
选用何种还款方式应根据借款人自己的经济条件
在相同的借款期限内,采用等额法,借款人初期的还款压力较小,但相应来说整个还款期内支付的利息也较多;采用等本法,借款人初期的还款压力较大,但相应来说整个还款期内支付的利息就较少。银行业内人士一般建议现在经济压力较大的年轻人采用等额法,而现在收入较高的中年人采用等本法。而无论采用哪种还款方式,还必须注意还款期限的确定,因为还款期限过长,虽然每月还款压力较小,但如果是将每月多余的钱存入银行,肯定是不合算的,因为,存贷款的利率有差额,一边欠着银行的钱付贷款利息,一边把余钱存在银行获取存款利息,明显是亏本的买卖。所以,要少付利息关键不在于选择何种还款方式,而在于确定合理的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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