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000+252,000+120,000)×(0.72%÷360)
=13.84元
九、什么是逐笔计息法?
答:逐笔计息法是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采用逐笔计息法时,银行在不同情况下可选择不同的计息公式。
(1)计息期为整年(月)时,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时,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3)银行也可不采用第一、第二种计息公式,而选择以下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其中实际天数按照“算头不算尾”原则确定,为计息期间经历的天数减去一。逐笔计息法便于对计息期间账户余额不变的储蓄存款计算利息,因此,银行主要对定期储蓄账户采取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例:某客户2007年3月1日存款10,000元,定期六个月,当时六个月定期储蓄存款的年利率为2.43%,客户在到期日(即9月1日)支取,利息是多少?
(1)这笔存款计息为6个月,属于计息期为整年(月)的情况,银行可选择“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的计息公式。
利息=10,000×6×(2.43%÷12)=121.50元
(2)银行也可选择“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的计息公式,这笔存款的计息期间为2007年3月1日至9月1日,计息的实际天数为184天。
利息=10,000×184×(2.43%÷360)=124.20元
由于不同计息公式计算利息存在差异,请储户在存款时向银行咨询计息方法的相关情况。
十、为什么有时同一储蓄业务,在不同银行的利息存在差异?
答: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各商业银行在计算存款利息时,可能存在差异。利息差异主要来源于几个方面:一是商业银行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对存款利率下浮,各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可能不同。储户在存款时应了解具体的存款利率水平,选择合适的银行;二是计结息规则不同,因复利因素造成利息差异;三是利息计算方法不同也会导致利息差异,如定期存款是采用整年整月加零头天数还是按存期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会导致利息差异。人民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应将存款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告知客户,客户亦可向银行咨询相关信息,以便自主选择银行办理储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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