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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做起,向拒收人民币说“不”

时间:2021-08-17 21:44:17  来源:银行界网  供稿单位:建行长沙万家丽支行  作者:钟灿军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在这个互联网、二维码满天飞的时代,有个东西曾经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使用的,而今存在感越来越少了,如果不是特意提起,几乎都忘记了它的存在;它就是人民币,我们国家的法定货币。法定货币,就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代表国家的信用和形象,如此神圣!怎么会黯然失色呢?

    究其原因首先是近几年第三方商业机构移动支付的方式迅速在中青年群体中普及,再就是一部分商家图自己方便,刻意限制或拒收人民币现金,造成人民币使用的场景越来越少;使得人民币现金淡出了我们的视野。我们在享受移动支付的快捷的同时,是否也注意到有些群体拿着现金,看着二维码一脸茫然的神情?
 
    我认为目前这种人民币的流通现状存在一系列法律风险、社会风险、金融风险:
 
    首先拒收人民币是个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违者或将面临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就是拒收人民币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在经济活动中公平交易是核心,原则是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尤其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其次就是大量使用第三方商业机构的支付手段,存在潜在的金融风险,甚至关系到每个家庭的资产安全。
 
    作为肩负国家金融安全责任的国有大行建行的员工,我们要有担当,要坚守建行金融阵地,从我自己做起,从每个小事做起,时刻维护人民币的神圣地位,保障人民币发行流通的正常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使每个建行都是保障人民币流通的堡垒,使每个建行员工都成为使用人民币的义务宣传员,具体我们要做好以下几点:
 
    服务好每一个客户,做好残损币的回收,保障人民币的正常流通;做好零钞的收存和兑付;满足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需要;为人民币的使用营造良好环境;
 
    我们要对前来柜面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宣传讲解,告知客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发现单位和个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进行劝导;
 
    通过走访周边商户发放宣传卡片,为周边商户免费提供“拒收人民币违法”收银提示贴纸等方式,扩大宣传受众面,告知广大公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拒收。
 
    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相信每个人都认识到,且行动起来,人民币一定会有一个良好的流通环境,也一定会为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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