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网络上看到这样一个案件:2018年6月,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一家商业银行某支行申请一亿元贷款,在该支行的要求下,企业先在有关部门办理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后因这笔贷款被该行的上级行审贷会否决,致使企业没能如愿取得贷款。于是企业将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银行败诉,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责任。
案情的分析是,银行之所以败诉并承担相应责任是由于银行违反了先合同义务,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一种合同前的责任,即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一方因对方当事人过错而遭受损失,有过错一方当事人应承担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法律责任。案件中,银行对企业的损失存在重大过错,银行有权机构还没有表示同意贷款,经办支行就要求借款人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该操作严重违反贷款及抵押的正常操作程序,因此对借款人贷款没有成功而受到的损失,银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件中基层分支机构违规、逆流程操作加大了合规风险,给银行造成经营风险与经济损失,甚至带来了严重的声誉风险。在严峻而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企业经营困难加剧,银行面临的监管环境日趋严格,如何坚守住风险底线,管控住风险,保持信贷业务稳健发展显得尤为迫切。
首先,要加强合规文化学习,提升信贷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金融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银行从业人员需具备较高的素质素养,需坚持不懈地学习,掌握最新监管政策和本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各项业务制度规定,牢固树立依法合规办事的法律意识。守住合规操作底线,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其次,提高关键环节履职能力。一是工作角色分配上根据岗位不兼容性的要求,严格执行岗位分离,防范道德风险。二是严格执行贷前调查程序要求,做到程序履职,坚持“双人调查、双人复核”,杜绝非实地调查取证的现象。三是法律文件签署环节,坚持双人当面“核验证件、留存影像”,避免面签造假的操作风险。
再次,严格贷款审查与用途管理。加强对贷款资料的完善性与合规性审查,深入分析贷款资料及信贷报告的逻辑性分析与信息披露,通过实地调查分析,对客户真实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判断。严格落实各项放款条件,监督贷款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受托支付或自主支付,落实贷后管理要求。
制度如同基石,是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高效运转的保证。只有坚持规范操作,将合规经营牢记于心,敬畏制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才能真正让合规管理为信贷业务健康稳健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