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协助业务事关客户资金安全、银行法律风险,是银行业务中较为常见且风险系数较高的业务,须谨慎对待。
近日,常宁市监察委员会相关人员来营业部办理司法冻结业务,但办理该冻结业务的执行人员出具的有效证件分别是常宁市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证件和桂阳县公安局的警官证。网点从未遇到过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执法人员执行司法查冻扣的情况,咨询兄弟行和上级部门,均表示未遇到过此类情况。于是进一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国建设银行柜面协助执行业务操作手册等文件,但仍未找到对应情形及解决方法。
情况特殊,无经验可循,但业务再难也不能拒绝客户。执行人员对我行出示其在他行办理冻结业务的回执并告知我行其办案是保密的,是湖南监察委员会借调他们开展联合办案,所以是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执法人员来银行办理冻结业务,其他的银行均已办理。支行对此积极应对,向办理业务的有权机关人员沟通了解情况,并对出具冻结金融财产通知书的常宁市监察委员会进行工作人员身份电话核实,了解到他们办案的上级部门属于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并拨打了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官网上的电话:0731-12388,咨询确实存在监察机关借调人员联合办案的情况,但无法核实具体业务。支行基于谨慎原则,多方着手,再次查看文件,核实执法人员身份,并要求执法人员出具了湖南省监察委员会的介绍信后,向上级行有关部门汇报,确认风险可控,及时为其办理了司法冻结业务。
通过办理此次司法协助业务,我行意识到:处理此类疑难司法协助业务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长远来看,全员应加强司法查冻扣业务学习,利用晨会、夕会普及法律法规以及网点协助执行业务的具体操作,尤其要强化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遇到复杂业务,要及时将解决办法分享给全员,提升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第二,经办行需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及监管文件要求,对相关程序严格把关:一是加强对法律文书内容的审查,查看有权机关是否有权限办理;二是加强对有权机关经办人员证件真实性审查,如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没有统一的版本,每个地区的证件都不一样。如在办理中有疑问,可与有权机关进行电话确认,留存确认记录。三是在受理此类业务过程中,如遇到问题疑点,一定要与上级行、兄弟行做好请示沟通工作,并对执行人员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不要让有权机关觉得银行推诿业务,避免声誉风险或监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