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触到“伪现金”这个概念也是这两年的事,反思之前的日常工作,毛骨悚然。以前做柜台办理现金业务,经常有客户要求进行“伪现金”交易,那个时候还没有反洗钱意识,一般都会按照客户意愿照办,并且没有意识到其中的不合规。随着对反洗钱教育的逐步重视,我也学习到了“伪现金交易”的概念,是指客户未发生真实现金存取,商业银行利用现金业务方式和渠道为客户提供资金划转和转账服务,实现资金在不同客户账户间流动的“现金”交易。该交易呈现的特点是:现金交易单笔金额巨大、交易间隔时间极短,现金存取金额存在关联,交易行为异常等。该类交易人为割裂交易链条,改变交易性质,造成大额交易错报和漏报,影响可疑交易的分析和甄别,存在洗钱风险。
3月份,营运主管组织全行员工学习了《关于腾信堂洗钱案的风险提示》,案例涉及的现金交易高达8.9亿元,其中绝大部分都属于人行界定的“伪现金”交易,以规避监管机关和银行对交易链条的监测。浙江杭州分行因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洗钱案被人民银行杭州中支行行政处罚400万元。通过案例的警示教育,可见杜绝伪现金的重要性。
银行作为反洗钱业务主体,需加强“伪现金”交易管理和大额现金收支管理。粤新路支行营运主管要求每位员工认识到“伪现金”交易中可能存在的洗钱风险,加强对异常现金交易行为的客户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力度,强化对交易双方客户身份、交易背景、交易用途等的了解调查。对于不必要的大额现金存取,尽量鼓励客户使用转账方式,帮助客户深入了解反洗钱的认识及“伪现金”交易可能带来的洗钱风险。坚持将“审批”环节作为大额现金收支管理的中心环节,拒绝为客户办理异常“伪现金”交易,把好大额现金收支管理的“第一关”。另外,单位大额现金交易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履行大额核实制度;个人大额现金应充分了解资金用途及去向,并向客户说明存在的风险。
作为银行柜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细节来杜绝伪现金。对于大额现金存入,可以通过简单询问了解资金来源,并告知以后尽量采取转账形式,节约人力物力。对于凭卡号存入的代理现金存款交易,严格落实身份核查制度,超过五万必须代理人和户主身份证,并严格录入代理人信息。对于大额现金支取业务,首先引导客户办理转账,告知客户转账安全方便。对于客户要求进行虚取虚存的,委婉拒绝,并告知其交易可能带来的洗钱风险。对于公对私转账超过限额的,认真核实交易用途。
银行一线员工必须对疑似洗钱交易严格把控,从杜绝伪现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