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盖房子需要夯实根基,不然盖好的房子就不会稳固。体现在人类万物中,就是应该而且必须建立一定的公共秩序,否则就会乱套。从大里讲,一个国家假若没有法律法规的制约束缚,社会就将陷入无政府状态;往小里说,一个单位如果缺乏规章制度的监督制约,员工则有可能形成放任自流、一盘散沙的局面。
从发生在金融系统特别是我们身边一桩桩经济犯罪案件中不难看出,那些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一次次钻国家政策空子,在各种金融诈骗尤其是贷款欺诈活动中屡屡得逞,固然有犯罪分子骗术日益高明隐蔽、令人防不胜防的外在因素,但追根究底,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我们内部管理混乱、制度执行不力、防范意识薄弱所致。为何在制度规定日臻健全完善的当今形势下,金融系统中经济犯罪案件仍然屡禁不止,值得我们每个银行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者深思。笔者认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案件事故发生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强警示教育,培养合规意识。深入持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上级行下发的各类典型案例通报作为反面教材,引导全员举一反三,从那些犯罪分子因贪一时之利而一步步身陷囹圄,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可悲下场中吸取深刻而沉痛的教训,算清为此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在日常工作中养成时时合规、处处合规的良好习惯,在思想意识深处筑牢严于律己、不越雷池的道德防线。
二、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各级管理者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制度执行上切实起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的应有作用,各项工作检查中要敢于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一查到底。全面加大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的监督力度,使合规操作贯穿于业务经营过程始末,努力构建内控长效机制,营造全员齐抓共管案防格局。
三、做好员工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在员工排查中要做到深、严、细、实,不但关注员工“八小时以内”工作动态,还要延伸关注“八小时以外”生活情况,通过座谈、家访、外围调查多种途径,全方位了解其家庭、社交、消费等状况,掌握各个阶段的思想情绪和心理矛盾并予以及时消除化解,将一切不良苗头和倾向消灭在萌芽。
四、建立考核机制,严肃问责追究。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考核激励方案,相应加大对屡查屡犯人员和屡禁不止问题的处罚力度,坚持“对事不对人”的正确态度,消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敷衍现象,真正使那些视制度为儿戏的员工受到应有的惩罚,以此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让全员在心中始终有所敬畏,自觉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