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时隔近三年后对旧版本进行的修改、完善和补充,中共中央再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条例中新增和修订了诸多纪律“高压线”,修订后的《条例》指导性和操作性更强。作为一名党员,为了进一步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我对《条例》进行了认真的学习,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首先要通过学习,了解新《条例》的新要求、新规矩,深刻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理解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我们更要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
二、严守党纪党规,警惕陷阱,时刻守住底线。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严以律己、严以修身,要严守党纪党规,做一个纪律严明的人,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警醒自己,管住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在各种利益和诱惑面前不忘党的纪律规矩和不忘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守住廉洁底线。
三、强化敬畏意识,严格执纪。党员干部要时刻心存敬畏,因为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党纪法规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党员干部的举止,划出行为的“红线”。作为党员要树立党纪意识、法治意识,明白新《条例》规定的142条不可逾越,党纪底线不能突破。任何党员在党纪面前都要一视同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新《条例》,继续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只有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才会真正达到治理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