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洗钱方式的不断增多,洗钱手段的便捷,迅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加剧了国内的腐败现象。在我国国内,洗钱活动不仅限于毒品犯罪,走私犯罪,黑社会犯罪,恐怖活动所得受贿,诈骗等犯罪所得的洗钱也日益凸现,腐败分子贪污受贿所得的洗钱已经成为中国特色,商业银行也是犯罪分子洗钱的第一渠道,作为我们银行的一线工作人员要从以下几方面去发现问题:
一、从客户开户入手。因为犯罪分子往往以他人遗失证件来代理开对公账户,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案例,自称是公司财务负责人,并提供了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原件。当时我们审核了材料,均无异常,当时他提供了法人的电话给我们,但我们并没有打而是我们自己通过法人身份证信息在电脑上查找出来的,发现与他提供的电话不一样,于是我就打通了对方电话,当客户知道情况后说我没有委托谁来办任何业务,身份证确实丢失过,还没来得及挂失补办,所以我行成功的阻止了一个虚假开户,并告诉客户证件丢失一定及时挂失补办,要不给坏人捡到就会害人害已。
二、从开网银入手。犯罪分子利用网银洗钱,由于互联网没有设定确认客户身份的机关程序,加上网银是有高速度,无纸化,大容量等特征,这使得犯罪分子可以非常方便地将资金从一个账户转入另一个账户,顷刻之间就完成了资金转移。如果发现有主动来我行办理网银盾的客户,我们就要提高警觉,问清楚客户办网银的用途, 并且要有风险提示,明确如果开了网银盾给他人用,产生的网络诈骗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特别是年龄比较大的客户,更加要调查清楚,要将客户信息核对并完善,要求亲属陪同办理,否则不于办理。
三、从频繁存入大额现金入手。客户自己或是代理存入大额现金,我们一定要核实证件和代办人证件做二代身份证核查,发现与其身份职业明显不相符的人经常存入大额现金,要求他提供大额存款合法来源,我们将存款作为大额现金上报,要善于发现疑问点,电话核实。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和公安机关报告。
反洗钱从我做起,要多学案例,从中间学到经验,用在我们的工作中,让犯罪分子没有作案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