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e me to your heart》,让我靠近你的心,这首歌是丹麦国宝级乐队迈克学摇滚翻唱自张学友的《吻别》。
几年前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正在抹桌子,一开始,熟悉的前奏并没有让我停下动作,优雅磁性的英文男声响起,就像是一根魔杖点中我的某个穴位,立时,所有的感官都被旋律充满,英文歌词的内容并没有听懂,但就是有一种神奇的共鸣,这是听中文版的《吻别》所没有的感受,也许《吻别》我知道他唱的是什么,文字的意境掩没了旋律的诉求。《Take me to your heart》我知道他仍然是一首情歌,但不是从文字上知道,而是从声音,声音里有风情,风情里又透着绅士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