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我行组织学习了《渠道运营条线严重违规典型案例》。其 中有的案例触目惊心,发人深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说:2018年10月,袁某被发现两次挪用尾箱现金合计8600元,用于归还其在网络贷款平台的融资借款。一次是利用业务的间隙,将5000元现金装入裤兜和上衣口袋带出,其后客户到柜台办理现金支票业务,将已处理成功的支票以库存不足为由交由另一柜员办理,该柜员办理失败,误将已处理成功的支票退还给客户,日终袁某利用客户现金支票长款补齐挪用资金;另一次是在整理现金尾箱时,采用“抽张”的手段从整捆现金中挪用3600元。后经排查,袁某于9至10月期间累计挪用个人保管尾箱现金14次,合计金额17100元。已将马某移交纪检,拟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我仔细分析了一下:主要是袁某缺乏职业道德,法律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漠视银行规章制度,触碰红线,底线,归根到底,他私欲膨胀,为了一已私利不惜损害银行利益,损害国家利益;作为一名银行工作人员,首先要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学习法律法规,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要的坚决不要,要守住自己的底线,不能让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作为一名银行职员,我除了要做好本职工作以外,更多的是要遵守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落实行领导对我们的各项内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