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通过学习一个个内部真实的违规案例,有的同事为了区区几千块钱铤而走险,有的同事甚至想伪造大额存单试图瞒天过海,有的利用职务之便随意出卖客户信息,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让我觉得在银行工作中,应始终守住自己的底线,经得住各种诱惑,减少金融案件的发生,我们任重而道远。 一个行业的良好发展关键在于用人,如果用人不当,即使再制订多么严密的规定法规,执行不当,一切都等于零.作为一名银行员工,不仅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能力,还应当有对法律的“敬畏”感;不仅仅应该做到懂法,更加应该做到守法.日常工作中,一方面,我们必须从杜绝工作中每一个细节性的差错、失误入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错小而容之”,把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贯穿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每一项工作中.另一方面,必须要坚持“合规前提”,把合规作为一切业务经营、内部控制和创新发展的前提,真正使“合规精神”渗透到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成为银行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我们应当遵守的“最起码的规矩”。仅仅“知法懂法”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敬法畏法”才能够“常走河边不湿鞋”。当然,最高的境界还是以守法为前提的“法治精神”和以合规为前提的“合规精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谨记我行的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警惕心,加强学习,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