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支行组织学习了建湘党纪〔2018〕43号《关于对澧县芸升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诈骗案件问责情况的通报》。该起案例的发生为我们从事信贷工作的客户经理敲响了警钟。 澧县芸升煤炭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永通过伪造印章和签名,编制虚假贸易合同,虚构对湖南某盐化有限公司应收账款,骗取澧县支行保理预付款三笔、共计1000万元,给建设银行带来了直接损失,也给相关工作人员带来了惨痛的教训。通过这个案例,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持续加强对相关信贷规章制度的学习,充分熟悉贷前、贷中、贷后的规定动作并落实到位,避免因业务不熟练而发生违规。 二是落实“固本强基、强化内控、严控风险”要求,提高合规意识,业务受理过程中严格审核贸易背景真实性及资金用途合规性,避免规定动作流于形式,对风险视而不见。 三是牢守自身底线,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员工188条,遵守规章制度,坚守职业道德,坚持按规操作,增强法纪观念,做到知边界,明底线,守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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