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1日,《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并予以颁布,经过十二年的风雨历程,我国的反洗钱制度不断的在完善,在入行几个月的工作中,也使自己对反洗钱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晰。
什么是洗钱? 洗钱就是将犯罪将所得的赃款通过金融机构或者其他途径转移、隐瞒、掩饰犯罪所得赃款的性质和来源,将其变为貌似合法收益的不法行为。
反洗钱则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反洗钱集中常见的方式有利用金融手段、利用保密限制、利用地下钱庄、民间借贷、服务行业的虚假交易、保险洗钱等等。还有央行之前报告过的信用卡洗钱,洗钱者在信用卡上通过在境外使用信用卡大额消费或提现来实现资金向境外转移。对于各发卡机构来说,只要持卡人单次消费或提现是在信用额度内,且按时还款即可,并不做累计消费或提现的限制,这就为信用卡资金境外转移提供了可乘之机。
金融系统是洗钱的易发、高危领域,因此作为一名银行柜台的一线员工,更要意识到反洗钱的重要性,把好自己的这一关。要严格遵守行内的规章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防范洗钱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在办理业务时全面补录客户的身份信息,核实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期,并在办理业务时严格按照系统提示更新完善客户的身份信息资料。另一方面,要强化现金的管理,对于柜面存取5万以上的大额交易金额,除了要联网核查身份证件信息之外,尽量引导客户采用转账汇款的方式来处理现金交易,同时登记好资金的来源、性质和用途,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