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秩序,滋生违法犯罪行为。反洗钱工作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求。因此,反洗钱刻不容缓。在实际反洗钱工作中,我对如何做好反洗钱工作有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何谓洗钱
反洗钱,首先要搞明白何谓洗钱?洗钱是洗的什么钱?这里所说的“钱”是指“黑钱”。什么是“黑钱”?就是指非法所得。什么是非法所得?就是指贪污受贿、抢劫盗窃、贩毒等通过不正当途径得到的钱。为什么要洗钱?通过不正当途径得到的钱为什么要洗?说简单点,就是避免引起司法机关的注意。人赚钱都是为了花的,如果你不花掉那你赚钱是为了啥呢?所以,当你突然有了大量的资产,拿着这笔钱去花的时候,很容易遭到司法机关注意,然后他们就开始查你,直到查出你这笔钱是从哪里来的。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主要指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
二、洗钱的危害
洗钱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仅破坏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破坏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贪污腐败和偷税漏税等严重刑事犯罪相联系,已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洗钱的方式
想要反洗钱,必须要了解洗钱的方式。洗钱的步骤通常是这样的,首先以某种名义储存,然后透过一连串的交易或是转帐,进入合法名义之下。因为各国政府多半针对洗钱行为有所管制,金融机构会将一定金额以上的交易呈报主管机关,为了逃避监视,其中一种手段是将大笔的金钱分开存入数个以他人名义开设的帐户,这些帐户彼此互不相关,之后再通过汇款、开立支票等等方式转入犯罪者的名下,由于每笔交易的金额不大,而且往往还透过跨国方式交易,甚至利用某些国家或地区可以开设保密帐户或公司之便,查缉困难。另一种方式是利用假名设立数个公司,将犯罪所得透过这些公司虚假的交易,将不值钱的东西以高价贩售给另一家公司,最后转入犯罪者的名下,表面上看起来正当合法,实际上只是为了转移金钱所做的假交易,也有人直接将金钱购买美术品、古董、不记名债券等高价商品,转移到犯罪者手上后再伺机脱手换取金钱。
四、如何反洗钱
作为现代社会资金融通的主渠道,金融系统是洗钱的易发、高危领域。所以,实施预防洗钱的行为必须以金融机构为核心主体,通过金融机构监测并报告异常资金流动,发现并控制犯罪资金。
第一,坚持反洗钱工作的三项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所谓客户识别制度,是指反洗钱义务主体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真实有效地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核实和记录其客户的身份,并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及时更新客户的身份信息资料。应人民银行要求,在建设银行开办储蓄卡的客户,必须完善个人信息九大要素才能申请储蓄卡。与此同时,建行给所有未完善信息的老客户发送短信通知,要求所有客户带身份证来营业网点完善个人信息。
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是防范洗钱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当客户以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相关信息时,如有必要,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有关身份信息。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非法资金流动一般具有数额巨大、交易异常等特点。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缺乏明显经济和合法目的的异常交易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作为发现和追查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其中,大额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对规定金额以上的资金交易依法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可疑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者与恐怖分子筹资有关,应当按照要求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交易或在规定期限内累计交易超过规定金额或者发现可疑交易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以作为发现和追查洗钱行为的线索。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金融机构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存一定期限。坚持这一制度,一是作为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报告义务的记录和证明;二是可以为掌握客户真实身份、再现客户资金交易过程、发现可疑交易提供依据;三是为违反犯罪活动的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提供证据。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自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第二,作为核心主体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金融机构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对反洗钱工作的组织架构、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做出详细规定,做到反洗钱工作有章可循。建立适当的奖励和处罚机制,调动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真正使各项反洗钱制度成为金融机构义务主体日常运营机制的一部分,并使各项职责落实。
第三,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反洗钱的调查,积极反映反洗钱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由于没有制定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权限,不可能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对一些高难度的技术手段无法解决。但人民银行基层处在反洗钱的第一线,对在反洗钱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在什么环境中能开展好反洗钱工作认识深刻,反映的问题翔实、准确。加强调研,真实准确地反映反洗钱的情况,决策层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法规和政策,反洗钱工作才能更有效的开展。
第四、加强对反洗钱专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反洗钱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推进反洗钱工作向纵深发展。洗钱犯罪具有严密的组织性、隐蔽性,又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做好反洗钱工作,不仅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对洗钱犯罪有一定的研究。现阶段,反洗钱专业人才缺乏,技术设备落后,阻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培养专业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从事反洗钱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尽快为基层培养出一支有较高反洗钱水平的人员队伍,降低洗钱犯罪的成功率,提高反洗钱工作能力。
第五、广泛宣传反洗钱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洗钱犯罪的认识。很多金融机构一线员工反洗钱意识淡薄,缺乏反洗钱工作经验,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严重不足,把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对反洗钱工作不理解,更不用说普通民众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上街宣传、“反洗钱日”等形式宣传洗钱和反洗钱知识,洗钱对社会、对国家乃至个人的危害,引起全社会对洗钱犯罪的广泛关注,提高全民反洗钱的意识。
第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完善反洗钱的技术保障,完善反洗钱软硬件条件,让科学技术在反洗钱中发挥重要作用。金融系统组织科技力量尽快研发一套实用、便捷的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尽快实现支付交易监测系统、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整合,提高对信息分析、甄别的能力和效率,增强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实现银行与公安、工商、税务、海关等执法部门的联网,相关信息共享。
最后,加强全局协调,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反洗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家、金融机构和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各个行业、各个部门拧成一股绳,共同推进反洗钱工作的开展。人民银行要充当反洗钱的中间角色,以金融安全为出发点,和有关部门相互协调,相互沟通,搭建起与银行、银监、保险、证券等机构的协调机制,搭建反洗钱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