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警钟长鸣》中有这样个案例:本是年轻有为的某员工在网络上认识了个朋友,起先是为了友情,将银行客户的手机号码透露给朋友,后发展到透露客户更隐密的信息以获取利益,严重违反了银行保密原则,并触犯了刑法。悔恨当初交友不慎,利欲薰心,没有坚守底线,无视高压线。然分析事情发展,该员工在第一次因出于朋友的要求,查询透露了客户手机号码得到第一笔酬谢款,虽然意识到了这样是不对的,但因毫不费力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得到了利益,贪心地想获得更多,从而越走越远。
从这个案例看,人们会惋惜:怎么交了这么个网友呢,若没这个网友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了。这名员工确实是 被他所谓的朋友害了,但是他从头到尾被逼了吗?被协迫了吗?没有,纯粹是从帮朋友的忙演变成犯罪。做为朋友,当你明确说明自己有工作原则时,朋友是会体谅、会理解的,若你的朋友仍有意为难你,那么这样的朋友还是你的朋友吗?朋友之间的距离是能够尊重各自的原则的。此案例的最关键问题仍是自身的原因,无视红线,轻慢了法律。
那么从案例想到了三点工作上启示:启示一:思想工作常抓不懈,多以民主生活、员工活动方式关心员工精神面貌、思想动态;启示二:规章制度学习常抓不懈,金融机构各岗位都有各自一系列规章制度,而岗位轮换是常态,那么规章制度学习也应常态化,以防止无知触线,同时也是防微杜渐;启示三:定期案例回放,以加强制度学习效果,有效达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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