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湘党纪〔2018〕11号“关于五起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中,多位建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影响恶劣。而原邵阳市分行员工刘浩经商办企业,参与民间高息借贷问题的案例尤为典型,不仅与人合伙开办公司,还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累计向12名自然人借款500余万元,月利率为2%至4.5%不等,因不能按期还款引发多起民间高息借贷诉讼,对建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不仅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更是欠下巨额债务,代价惨痛。
此案例中,首先刘浩违规与人开办企业,这是严厉禁止行为。因为经营企业的原因,也直接造成刘浩与不同客户造成资金往来,最终参与到民间借贷之中,最后深陷其间,断送前途。
近年各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普惠金融的号召,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但积累多年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也催生了诸多民间高息借贷乱象,非法集资行为在各个地方沉渣泛起。而银行作为金融资金融通的血液,在此类事件中,往往处于一个非常敏感的位置,而银行员工如若深陷民间借贷的漩涡中,便很难翻身。
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引发的重大风险事件层出不穷,案防形势极为严峻。对于银行而言,员工若卷入此类融资案件,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将是不可估量的,更是难以弥补的。而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我们更需要对此次会议精神进行实质性的思考和领悟。从自身角度出发,我们首先要认真学习银行相关规章制度,避免出现“无心做错事”的情况发生;坚持廉洁自律,不在外经办企业,坚持不与客户资金发生往来,从而避免参与到民间借贷之中。我们更需要牢牢把持自己的职业操守,在日常工作中处处做到合法合规,时刻铭记,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绝对不能为了眼前的一些利益,不惜牺牲集体利益。如果一味地抱着侥幸心理,利用自身职位的便利性,无视风险和法规,那么所葬送的就不仅仅是自己美好前程,更是整个企业和组织的发展前景。
因此,作为一名有良知的金融从业人员,在业务办理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天网恢恢终将疏而不漏,在工作中,我们要时时坚守自己的道德线,坚决抵制任何参与民间借贷和集资的不当行为。因为君子爱财,我们也要取之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