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一个笑话,来源于一对很久没见的朋友的对话。
“当年作为‘学霸’你完全可以去三甲医院大外科,最后为什么选择了法医?”,他深沉地说“为了生存”。
我一脸疑惑“法医工资待遇也不算高啊。”
他摆摆手,无奈地说“医患关系比较复杂。”
笑过之后我又情不自禁的想“这样的医患关系是不是国际常态呢?”
对比我收集了一些资料,并得出结论。每个国家都或多或少出现过医疗事故,但是一般而言,相对发达的国家因为其较为健全完整的国民医疗保险,医患关系在“就诊贵”这块的矛盾就会大大减少。由此可见,保险作为“润滑剂”在尖锐的医患矛盾中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了。
现在仍然有很多老年人排斥保险、抵制保险,认为保险是忽悠人的,是拿来骗钱的。实际上,我们应该告诉他们转变观念,保险的实质是给予意外事故者损失补偿的一种手段。更何况,现在我们国家的保险形式也随国民需求的增加而不断完善,除开常规的意外险、车险、财产险这类保障基础的保险,还出现了期限五年期以上(主要是保监会的要求)或终生的这类理财性质的寿险。
至于多样化的商业保险是否能像社会保险一样被大众所普遍接受,还有待时间的检验,我们也将成为它的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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