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市分行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逾越的底线》,主要讲述了银行工作人员由于违法违纪最终使自己身陷囹圄的案件。有很多案件都是因为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违纪开始,最终触犯了底线酿成了大祸,因此看完了这个警示片笔者有以下几点感想。
第一,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
所谓底线,是一种规则,既有明文规定的内容,也有不成文的但大多数人默认的内容,具有普遍约束作用。古人云,“细微苟不慎,堤溃自蚁穴”。毫无疑问,破法无不始于破纪,诸多违法犯罪的问题最初也都是源于底线的失守、纪律的突破。由此可见,底线不仅是衡量个人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的“标尺”,也是确保人生“不出事”的警戒线,更是“敢与不敢”的分水岭、试金石。换言之就是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清楚底线内容,时刻警醒逾越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示自己坚守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也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指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守住底线,最根本的就是纪律和规矩。只有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能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这,也正是身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认真思索和践行的“敢与不敢”。
第二,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合规意识。
近几年来,“合规”已成为建行乃至整个银行业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在而身处基层网点的管理岗位上,更是切身体会到了“合规”的重要性。合规是为了把控风险,把潜在的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坚持合规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建行负责,更是对客户、对社会负责。合规要求我们坚守底线,不可逾矩,不能拣了芝麻丢了西瓜,贪图一时的便利或者利益而埋下危险的种子。践行合规能有效防范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然而规章制度有时和客户需求相互矛盾,作为基层网点的管理者,更应该把握政策,规范操作,控制风险,绝对不能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人情代替纪律,以信任代替管理,不搞违规操作,坚持以诚相待,以高效率和高质量取得客户的信任。
第三,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
一句话:做敬法、懂法、守法的明白人。1.敬法。就是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无论你是官还是民,无论你是贫还是富,无论你职务高低,都要敬畏法律,把法治当作一种信仰。2. 懂法。就是要学法知法。作为国有银行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学习熟悉分管领域和履行职责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的罪名及相关知识,重点掌握概念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等,强化法制意识,筑牢思想“防火墙”。 3.守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作为公民,要把守法作为一种行为习惯,养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