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所有活动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相一致,合规涉及银行各条线、各部门,覆盖银行业务的每一个环节,渗透到银行每一个员工。合规作为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越来越受到银行业的重视案件的治理与防控,是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银行合规管理的建设基础。由于认识不足,措施不到位,银行案件防范控工作仍存在许多隐患亟待予以规范。
一、提高合规思想认识。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是社会资金划拨、往来、结算、汇兑的场所。作为金融机构,加强银行职工的政治思想内控教育十分重要。由于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内控管理、案件防范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使银行的员工思想内控工作成为一个极为薄弱的环节。同时由于把关不严,重核算、轻防范、重人情、轻考察,忽视了安全防范工作的硬件建设,使银行职工队伍中混进了一些意志不坚定、道德基础不好的领导和员工,这样如果基层银行思想内控监督管理根不上,这些人在金钱、美色、物欲的诱惑下,极容易诱发其犯罪的动机,加大金融案件发生的风险可能。
二、重要和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换。关键岗位应当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实行岗位轮换的目的是为了防范内部人控制问题发生,减少案件苗头和隐患。但由于网点近年来业务量大幅增长没有补充足够后备人员,造成人员非常紧张,导致能岗制度未及时进行,只有在上级督促下,或在检查发现问题后,或发生了金融案件时,为了应付要求而进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从而埋下案件隐患。
三:杜绝用感情和信任代替规章制度,严禁有章不循、违规操作。银行基层网点人员少,流动性较差,一人多岗、互相替岗等现象就较为普遍,多年的工作交往,相互间感情较深,因此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执行制度观念较差。工作中只谈感情,不讲制度,互相之间盲目信任,把重要凭证、票据、印章、钥匙等随意丢放,甚至在临时离柜时为“方便工作”交由他人保管,离岗时不按规定进行签退操作,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二是网点监督机构不健全,监督人员编制少,监督检查不得力,往往疲于应付上级行的各类大检查活动,致使检查内容和时间规律性较强,起不到根本的监督管理作用。
四、对重要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执行强制休假制度的目的就是用顶岗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问题和案件苗头,以防患于未燃。因此强化对重要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监督,也是十分必要的。目前银行虽说从制度上讲已经建立了重要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制度,但具体如何监督、监督什么没有具体规定和内容。同时对于监督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认识不足,难以有效防范风险。
总之, “合规操作,从我做起”。让合规的观念和意识渗透到全行员工的血液中,渗透到每个岗位、每个业务操作环节中,促使所有员工在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则和标准。(临澧步行街分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