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对一个人的肯定,同事之间、朋友之间应该相互信任。但是,信任和制度是两码事——信任代替不了制度,信任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不能越过制度的防线。银行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对制度的要求非常严格,银行的规章制度是各项业务正常运行的保证,是防范案件的基础。它有很强的刚性,在制度面前容不得有丝毫的松懈和大意。安义支行3月13日晚上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江西省分行最近下发“关于近期基层机构负责人违规违纪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和“关于近期信用卡业务违规违纪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的内容,从通报中的几个案例发生的原因,是犯罪分子利用了同事之间的信任代替了制度,让犯罪分子砧了空子,导致案件发生的最主要原因。
**分行新区支行行长王**违反政治纪律,利用控制账户与信贷客户发生资金往来,为客户提供还贷搭桥资金300万元,归还**支行的贷款,后来将贷款转移到新区支行。在该客户成为新区支行信贷客户后,王**作为该公司信贷业务的经营主责任人,王**利用其父亲个人账户与陶**及其公司账户发生6笔资金往来,借贷金额合计93.9万元,不能说明正当理由。同时,在省分行核查组多次与王**谈话时,王**未如实回答核查组的问题,存在对抗组织调查的情况。王**利用其父亲的账户在柜面办理存取款业务,柜面人员对代理业务所需的代理人身份证明把关不严,认为是熟人,就这样一概而过,而承担授权或复核职责的柜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授权、复核流于形式,让犯罪分子作案成功。在处理过程中,柜员没有认真审核身份证,授权或复核职责的柜员流于形式,分别给予新区支行委派营业主管李**和柜员主管**、黄**警告处分。
授权人员因王**的信任,以信任代替制度,将规章制度抛之脑后,柜面人员对代理业务所需的代理人身份证明把关不严。如果不是这般盲目信任,而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去执行,将制度落到实处,是完全可以将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之中。
在工作中,对同事的信任本是好事,但是,若将信任代替了制度,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则是情感代替了理智,结果必然出现案件的发生。过于信任他人,不按规操作,规章制度不落实,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约束,这正是网点操作风险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
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不让信任代替制度很重要,关键是不能让制度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员工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教育,提高全行员工的合规意识与风险意识,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二要严格落实规章制度,落实柜面授权要求,授权柜员在履行授权职责时要做到“人到心到”,确保交易按客户要求办理,把好授权防线。
三要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及时发现问题,加大教育与整改力度,对违规操作者屡查屡犯的员工,必要时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