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当客户银行卡活期余额不少于一万元,维持天数至少三个月时,签约我行聚财宝可以享受接近同档期的定期利息,这一性质广为客户接纳和支持。但聚财宝做为我行揽存神器在其推行过程中也存有瑕疵。我行聚财宝的宣传标语“活期存款,定期收益”,简单明了地总结了其性质,当客户签约聚财宝时会当即结计之前的活期利息,此后就是满一年结计相应利息。聚财宝当前结息模式一年为一周期,时间维度对于客户来说较长,客户迟迟感受不到其存款收益,并且也体会不到差额效应(即多存多收益、少存少收益的对比反应)。
建议:借鉴余额宝运行模式,缩短聚财宝的结息时长,设定一个合理的时间维度计息,让客户随时感受到其存款的增值空间和利息的变动,如此客户可以随时了解到自己每天的存款收益,增强他们对建行产品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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