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观看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我感触很多。曾经“工作应该是比较勤恳努力的,然后形象也比较正面”的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在目睹一些老板的生活方式之后,他的心态一步步失衡,最终从一名审查他人的执纪监督者,到因为贪腐成为被审查对象;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都曾经利用职权和影响力谋取私利。曾经身为执纪执法者的朱明国,形容自己过的是两面人生……事实证明,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肩负着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盼,承担着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重要职责,自身更要过硬。如果监督者不被监督,就可能出现“灯下黑”的情况;纪检监察干部发生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伤害,将比一般干部更甚,无疑会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政治生态造成长期性破坏,需要花费更大的精力来恢复。
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这个问题要探索解决。王岐山多次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另一方面,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从严管理监督,眼光向内、刀刃向内,坚决清理门户,解决“灯下黑”问题。数据最有说服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218人,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000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处分7500人。这些数据印证着谁来监督纪委命题的必要性,也显示了中央纪委不回避问题、清理门户的决心。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制度笼子是关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作为重要原则,有针对性地设计监督制度,体现了监督和信任的有机统一,释放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强烈信号。与此同时,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同时,探索实行了一系列有效管用的监管机制。比如,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为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划出6道“硬杠杠”;河北、浙江等省纪委设立内部监督委员会,江西省宜春市纪委、监察局出台的《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暂行办法》中,亦有详细“操作指南”……由此可见,全面铺开的内控机制建设,让权力真正“进笼”。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这样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劲动力。同时,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坚决清理“害群之马”,并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好人、用对人,切实做到打铁自身硬,唯有如此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