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体制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提高了财政资金的集中程度与使用效率。但从代理银行的支付端角度来看不难发现,随着财政资金管理的集中,国库集中支付的风险也慢慢突显。
资金支付风险:首先,在凭证管理风险方面,目前我市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可由各单位在代理银行领取,不计入该单位名下,单位之间可以串用或直接作废弃用,因此凭证发放后代理银行及预算单位的领取、使用等管理工作不能科学高效的开展。当资金支付出现差错或者被盗用时,仅仅依靠支付令号,无法及时迅速准确地查找问题、排查风险。其次,作为资金支付的代理银行,一般要等预算单位在财政系统里录入之后,再根据预算单位送达银行的纸质凭证,在银行端的财政系统里逐笔进行确认,最后在银行记账系统里进行支付。很明显两系统间的数据无法保持时效性和准确性的同步。一旦纸质凭证的数据与财政系统录入不一致,或因支付信息有误造成退款,代理银行的清算余额与实际支付余额就无法吻合,导致资金支付和清算不能及时确认
信息系统风险:主要体现在,目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安全性不强的特点。由于系统构建本身的局限性,一旦出现停电、系统不稳定、网络病毒攻击等现象,就极易造成系统崩溃,进而直接影响财政资金的正常支付或造成信息失真、数据丢失的问题。
操作风险:国库集中支付操作环节的增加和参与部门的增多,更容易造成操作上的失误,致使操作风险的产生。从现状来看,主要体现在支付凭证在使用与流动过程中存在的操作安全隐患,以及经办人员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应因缺乏责任感与业务能力而导致出现的操作风险。
监管风险:一方面,对代理银行的有效监督体制不完善。我行目前仍保持与预算单位和国库中心按月对账,监管反应的时间相对过长,对退款的管理也过于倚重代理行;另一方面,预算单位用款申请及支付单位审核批准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科目和额度的使用监管不到位,导致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也会出现一定的风险隐患。
作为代理银行财政支付的经办人员,深知这是一项业务环节多、资金支付量大、风险来源多,复杂又严谨的工作。因此更需要我们作为这若干个中间节点的其中之一,更加细心、用心和留心财政支付操作的每一个步骤和每一个环节;在财政支付系统信息技术集成和管理能力发展的大环境下,我们可以预见,建立更加科学的财政支付风险管理体系,制定日趋完善的日常工作制度,搭建更加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应急组织系统,建立健全多方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已经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