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让我感触颇深、获益良多。薄薄一页、短短八句,简洁务实,易知易行。《准则》分为上下两篇,每篇四条。上篇寄予全体党员,要求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下篇意在党员干部,要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全文虽简,但内涵丰富,涵盖方方面面,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全文虽短,但重点凸显,重在立德,强调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立足于道德伦理,高度概括应有的思想道德境界,可谓“高于党纪、严于党纪”。即使行为尚未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标准,但是有可能触碰廉洁自律的底线。
寥寥三百余字,重读多次,有感较深,总结如下:
其一,“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廉洁自律的行为坚持,需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腐败的滋生往往是学习停滞、信念动摇、观念扭曲的后果。在市场经济的大浪潮中,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袭,金钱、名利、酒色等诱惑不断,松懈自我,放弃理想信念,常易吞苦果。应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准则》的精神实质,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诚然, “知行合一”才是廉洁自律的完整体现。在认识深刻和信念坚定的基础上,始终保持自律也不是一件易事。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时刻自我约束、自我警省,不断增强新时期拒腐防变的能力。
其二,“宏”与“微”结合。廉洁的要义在于坚持原则、把握方向。固守错误的原则、选择错误的方向只会使其离“廉洁”愈来愈远。而原则与方向的正确选取需要宏观的视野以及具有远见的智慧。同时,慎微是廉洁的另一层要义。“祸患常积于忽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准则》着眼于细微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和执政行为提出了自律规范要求。为此我们理应“谨小慎微”: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贪小利而忘大义,不积小疾而埋大患。
其三,“自律”与“他律”结合。自律是一种高境界的考验。《准则》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党员领导干部要善于自我反省、自我解剖,慎独自处,“没有八小时内外之分,也没有官大官小之别”。应加强党性锻炼,注重品德修养,提升人生境界,在拒腐保廉上做到“五个一样”:在单位、在社会上一个样,公开场合、隐蔽场合一个样,有人在场、无人在场一个样,有条件时、无条件时一个样,有人监督、无人监督一个样。当然,“自律”并非意味着没有“他律”。权力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一旦脱离监督,往往会犯错误。“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逆耳之言,可以永远保持头脑清醒,在人生中才能不失航向。党员领导干部应认真对待他人监督,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检查自身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
《准则》的简短风格,有利于理解,有利于执行;适用于日常,适用于长远。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深入领会《准则》的精神实质,进一步认识到廉洁自律在工作生活中的重要性。将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行合一。坚持原则、把握方向,同时谨小慎微、防微杜渐。时常反省、慎独自处,同时接受监督、广纳意见。概言之,廉洁自律,即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