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的一天中午,一名男子急匆匆地走进我行营业大厅,要求开立个人账户,我当时看了一眼他的身份证,显示是上海的,本人与身份证上的照片很像,身份证能顺利通过公安联网核查,随后我又问了他身份证上的一些信息,他都能用普通话很流利地回答出来,因为是外地的身份证,所以我叫来主管一起辨认,主管也认为是本人,便授权开了户。在开户的过程中,因为分行要考核电子银行签约同步率,我便问他上海的建行卡带来了没有,要追加电子银行签约,客户回答说几年前在上海读大学的时候办的卡,现在早就没用了,也不知道掉到哪儿去了,于是我将他上海卡的电子银行关闭了,用本地卡开通了电子银行。下午的时候,我行便接到了工单,原来在上海的客户被伪冒办了卡,客户的身份证半年前遗失过,最近才补办了新身份证,在收到我行95533发送的关闭电子银行的短信时才意识到被伪冒办了卡,于是我按照伪冒办卡的处理流程对我行办的卡进行了销户。
近年来,由于客户的身份证遗失而被开户、被挂失、被办信用卡的事件层出不穷,一般不法分子伪冒开立个人账户后用于洗钱、诈骗、网络赌博等,严重损害客户的权益。客户因身份证遗失而被挂失,则会给客户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失,信用卡被伪冒办卡后,将给客户的征信造成不良纪录。这些最终都将给银行带来经济损失和声誉风险。
曾有专家推算,我国每年丢失、被盗的二代身份证可达数百万张。而目前身份证挂失补办之后,原来的证件仍然可以读取信息、继续使用,这也令冒名办理业务的事件层出不穷。在技术无法达到挂失即失效的现实情况下,银行等机构在验证是否为本人这一环节上有些力不从心。如果是团伙作案,犯罪分子会根据收购来的身份证照片,选择容貌、年龄相似的办卡人员进行操作。在办理业务之前,办卡者对身份信息已经倒背如流,如果身份证一时做不到挂失即失效,首先需要尽快建立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使银行能够通过联网读卡或查询的方式,迅速识别已被挂失的证件。其次,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如果发现异地的身份证来办理业务,一定要提高警惕,必要的时候要求客户提供户口簿、驾驶证、工作证等辅助证明来识别身份,如果该身份证曾在建行系统内曾登记过手机号码,可以要求客户提供该手机号码,或者拨打系统内存在的手机号码予以确认,尽量降低伪冒办理业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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