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总行将修订后的《中国建设银行员工违规处理办法》即“188条”下发后,在分行的统一部署下,我部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在谢新宇经理的带领下集中学习新办法,深入学习领会了新办法的实质和内涵。“188条”是在我行在新的经营形势下“依规从严治行”对全体员工行为的进一步规范,通过认真的学习,使我感觉到对我们的要求标准更严更高了,违规问题发生后可操作的空间变窄甚至杜绝了,责任追究更直接、受影响的期限延长了。结合自己的本职岗位,我认为作为客户经理条线的员工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要做到以下几点:
1,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尤其在当前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由于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在工作中容易造成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道路。通过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不学习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的各个环节,就不可能自觉遵守规章制度。金融案件的发生,大多因为员工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
2,每一位员工要爱岗敬业。在工作中自觉守法,严格执行银行工作人员规范要求。要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在〈〈新188条〉〉中明确指出了我们的日常行为中应遵守的纪律,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工作中认真对照,在实践中寻找差距和不足。
3,发展业务必须坚持遵守规章制度。信贷业务必须坚持真实性。首先,我们在贷款申报前必须实实在在的认真进行调查评估,对客户相关信息进行真实性核查,杜绝“带病”准入的情况发生;其次,我们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业务水平,如财务和市场分析能力及动态的掌握宏观经济情况,让自己能够“火眼金睛”的及时发现问题,不让造假的客户有机可趁;最后,我们要由基本的职业道德操守,绝不能出现配合客户弄虚造假的情况出现。信贷业务必须坚持合规性。在信贷业务申报过程中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信贷准入、授信申报,落实好抵、质押物或担保条件,按规定合法签订相关合同,在落实申报和审批条件后才能放款;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层级管理和系统管理,绝不能越权申报审批或规避流程人为的随意性管理。信贷业务必须坚持精细性。在贷款支用时一定要按照授信方案的要求严格监管资金流向,同时不能当“甩手掌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贷款管理,认真对借款人情况、债项情况、担保情况、利益相关方情况等进行核实,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严格以办法作为行动指南,严格要求、监督自身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必将不断促进和提升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和水平,推动建行转型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促进我行业务又快又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