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组织学习了《党章》《准则》《条例》.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我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
党章总纲中指出:“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工作生活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前台柜员,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 玉不琢,不成器。” 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 不准” ,这无疑就是党员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 底线” ,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 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要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