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和贯彻落实,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修订的《准则》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必须”,并对党员从处理好公私关系、廉腐关系、俭奢关系和苦乐关系四个方面提出了自律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从从政、用权、修身和齐家四个方面提出了自律规范。而《条例》则结合了当前党内出现的诸多新问题,开列“负面清单”,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系统的回答了哪些行为是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一旦触碰要承担怎样的后果。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涉及全体党员,内容更加广泛,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那么,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们应该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呢?
第一,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实质,筑牢思想观。人生如屋,信念是柱,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纵观近几年的贪污腐败案件,归根结底无不是贪污腐败者自身的思想发生了变质。许多党员干部在其工作岗位上保持了几十年的廉洁,却在最后关头放松了思想上的约束,将毕生的廉洁付诸于金钱、名利等身外之物。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用其精髓和实质筑牢我们的思想观。只有把握好思想观,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确保抵制住金钱、名利等诱惑,不犹豫、不动摇。
第二,要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党员光有觉悟是不够的,而是要从我做起,身体力行,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要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对个别党员违纪违规视而不见的现象,认为只要自己做到遵纪守法就够了。这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更蔓延了不正之风。因此,每个党员不仅要对自己严格要求,更要有同违纪违规现象做斗争的勇气,从而使党的尊严和权威得到保证。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银行工作人员,我们要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无论在银行的任何岗位上,都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做到思想上的“零污染”、工作上的“零懈怠”,生活上的“零侵蚀”,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