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行组织学习了《关于云南省分行北京路支行营业室会计柜员王某侵占资金案件的通报》,从中暴露出来的相关问题,让我们深刻反思。
我认为此类案件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其一是柜员自身案防意思薄弱,违反员工禁令参与民间借贷,被奢靡生活腐蚀,利用客户和同事的信任谋一己私欲,将客户资金转出;其二是业务主管授权时流于形式,没有对授权内容进行核对,没有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与单位核实并留存核实记录的要求,对业务真实性的把关严重缺失;其三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按期轮岗,对发现的问题也没有严肃处理,没有从王涛最近突然变化的物质生活中引起警觉,对员工的行为排查和行为教育形同虚设。
为了避免案件再次发生,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保持警惕性,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严肃履职,各尽其职。对比各自的岗位,清晰地认识到自身岗位在业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自身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该做的做好,不该做的坚决不做。第二,加强内控,加大排查。在日常工作中,提高风险防控的意识,操作柜员严格按照流程办事,授权柜员要对业务真实性进行核实后再授权。第三,提高管理,关注员工。在员工的管理中,领导要加强对于风险的敏感性,对员工的异常行为和生活困难,要及时疏导,给予关心
作为金融工作者,我们都有着美好的前途和发展前景,一旦我们越过红线,那么等待我们的将是永远离开这个朝气蓬勃的行业甚至是牢狱之苦。学习不止,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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