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广大农村地区出现空心化现象比较严重,突出表现在农村大量土地闲置。如何将“空心化”后的农村市场这潭死水搞活?是近几年作为农村经济核心的农村金融部门绕不开的话题。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这一名称中央文件首次提出,这对农村经济转型和农村金融是一个利好政策,实行规模经营,有助于生产与市场的对接,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可问题是,谁来承包大规模闲置土地?即使是中小企业或者种田大户,在经营过程中, 随着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量涌现,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种植面积大量增加,农资需求量及人员开支大量增加,必然会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因为,对于“家庭农场”这一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央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这就造成在现实中,针对家庭农场的政策、项目、资金扶持缺乏或滞后,已赶不上新形势发展的节奏。
如何解决家庭农场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最关键的是解决抵押物问题。家庭农场缺乏抵押物,银行不可能发放贷款,所以农村金融部门当在此时亮剑,创新抵押物贷款范围,探索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房产权证、以及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作为抵押的融资方式,以解决家庭农场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农场发展好了,资金问题解决了,农民把土地租给农场,利用本身的耕种经验,在闲暇时间还可以到农场工作,赚取工资,形成良性循环,农村市场经济也就活了,这样不仅有利于家庭农场的发展,更有利于农村金融的长远发展,在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的今天,农村金融部门开辟具有广阔发展潜力的新兴农村市场,可以有效避免和城市大型银行的同质化竞争,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作为农村金融部门,如何对接家庭农场融资需求及风险防范这一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制定家庭农场信贷管理办法。明确家庭农场可获得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研究制定扶持“家庭农场”的信贷政策,组织家庭农场的信用评定和培植,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投放力度,有效降低家庭农场融资成本。其次要创新家庭农场信贷产品。创新家庭农场担保抵押方式和融资方式,对农机专业户开办农机具抵押,对产业化程度高的家庭农场要创新农业订单融资贷款,对资信状况良好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其三要形成家庭农场发展合力。对支持家庭农场力度较大的农村金融机构实施税收减免、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激发农村金融机构支持的积极性。设立家庭农场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家庭农场贷款担保、还贷周转。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贷款。其四要分散家庭农场信贷风险。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贴补等措施,加快发展农业保险,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农业保险险种,加大农业保险理赔力度。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分担家庭农场信贷风险,规避和化解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