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存款利率的接连下调,我行的个人大额存单产品颇受客户的欢迎。但是,客户在购买后如果提前支取,在一定条件会有些许损失。如果在购买时我们忽视了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则有可能引起纠纷。因此有必要在客户购买时即进行充分的提示:
3年期:可提前支取2次,持有期不满7个月,不计付利息,满7个月不满1年按照票面利率扣除210天利息;满1年不满2年,按照票面利率扣除160天利息;满2年不满3年,按照票面利率扣除110天利息。
2年期:可提前支取2次,持有期不满6个月, 提前支取部分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1年按照票面利率扣除180天利息;满1年不满18个月,按照票面利率扣除140天利息;满18个月不满2年,按照票面利率扣除100天利息。
18个月:可提前支取2次,持有期不满5个月, 提前支取部分不计付利息,满5个月不满9个月按照票面利率扣除150天利息;满9个月不满1年,按照票面利率扣除120天利息;满1年不满18个月,按照票面利率扣除90天利息。
1年期:可提前支取2次,持有期不满4个月,提前支取部分不计付利息,满4个月不满6个月按照票面利率扣除120天利息;满6个月不满9个月,按照票面利率扣除80天利息;满9个月不满1年,按照票面利率扣除60天利息。
9个月:可提前支取2次,持有期不满1个月,提前支取部分不计付利息;满1个月不满9个月,按照票面利率扣除30天利息。
6个月:可提前支取2次,持有期不满1个月,提前支取部分不计付利息;满1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照票面利率扣除30天利息。
3个月:可提前支取1次,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建设银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因办理时段资信证明、质押、冻结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提前支取。投资人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我行网点柜面办理提前支取。
提前支取的限制性条款,尤其是在一定条件下不计付利息的条款,客户并不十分关注,这些条款在我们的《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申请书》中并没有显示,客户须知里需要客户在建行网站看产品说明,一般客户也不会认真看这些内容。但这些条款极容易引起客户纠纷,我行工作人员自身更应熟知。所以为避免客户纠纷,我行网点人员在客户购买时非常有必要对客户进行上述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