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发生一件事情,让我感受很深,以此跟大家一起分享。2015年9月一个客户气呼呼的跑过来,要我们赔偿他将近一千元的损失。大堂经理热情地接待了客户后仔细询问事情的始末。原来客户2014年到我行免费办理了ETC业务,之后客户又买了一辆新车,并询问工作人员,旧车上安装的ETC是否可以用于新车的行驶。前台柜员答复说不可以,并为客户的新车又装了一台ETC用于行驶,但并没有为客户旧车上安装的ETC解约。而客户旧车上安装的ETC为非正常安装,客户为了不影响旧车的美观违规抵住OBU的开关按钮,并让大堂的保安师傅违规激活使用,客户并没有向我们说明这个情况,后来客户的旧车卖出,已激活的OBU被客户随手放到了新车上。客户认为我们告知过他旧车的OBU是不能用于新车的行驶的,他这样做完全没有问题,以至于他的信用卡每月多消费了钱也都没有十分在意。直到最后客户来我行查帐单明细才发现了问题所在。 现在客户认为是我行的过错,因为当初“客户旧车的OBU不能用于新车行驶”是我行工作人员告知他,客户执意要我们赔偿多扣的高速费。从这件细小的事情上我们发现任何一个规章制度的存在都是有道理的,都是防范风险的关键点,我们不能因为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为了图方便省事去违规操作。如果当初我们为客户安装OBU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安装步骤执行,就不会遇到这种麻烦。 所以工作中任何一个小的违规操作都有可能引起比较大的风险,不管是工作中多小的一件事情,只有合规操作牢记于心,才能把风险防范于未然。安全合规,从工作中的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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