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郴州市分行开展的“学案例、知禁令、讲廉洁”的教育活动,让我深切感受到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加强法制观念、提升个人品德修养、自觉遵守规定禁令和坚持原则表率是何等重要。银行是一个经营货币这种特殊商品的行业,要防范风险首先就应该做到执行正确的规章制度,因此,我们一定要明白自己所在岗位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不能搞“小圈子”随便要求他人做什么、不能代替别人做什么等问题。在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中涉及了九大方面的问题,其中三点犹为深刻。
1、有利可图,这是金融职务犯罪的最根本诱因。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很多人物欲纵横在人生观和社会观上发生了偏差,例如我们曾经所看到的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副行长杨琨先后为多名贷款遇到麻烦的地产商“说好话”,或启动“特事特办”,帮助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顺利拿到数十亿贷款,收受财物3079万余元。除此以外目前银行体系内贷款利率和市场上的贷款利率差距很大,即使支付高额贿赂,从银行拿贷款仍然是合算的。如学习材料中所提到的2011年审计发现,2008年1月-2010年6月,郴州分行某员工帮其亲友通过自己账户转账给开发商资金,约定年息30%,已从中获利104.5万元。因此要遏制贷款腐败,遏制金融职务犯罪我们一方面要改造我们的世界观,加强政治理论和文化学习,另一方面一定要加强风控。
2、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工作人员都没有坚实的法制观念,以为一些简单的举手之劳并无大碍。在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郴州某支行个人客户经理钟某某,擅自接受其表哥的请托,利用其在我行个人征信系统操作用户,登陆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与业务无关的个人信用报告,并将被查询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交给其表哥使用。殊不知这样一个简单的行为其实已经违反了客户信息管理规定和信用报告查询管理制度。
3、监督管理还有所欠缺。除了学习资料中的案例问题以外,近期以来全国各地爆出的多起“存款失踪”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除了有部分储户对高息、高收益的盲目看重外,银行“内鬼”与外勾结、系统缺陷、信息泄露这一系列现象都体现了银行内部控制也出现了非常严重的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强银行内部监管工作,提高职员、部门之间的监督意识已经刻不容缓。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三国时期刘备对其子刘禅进德修业时所说的话。虽然在时空上我们已相隔上千年,但是对今天的我们同样有着借鉴作用,特别是身为银行工作人员更应该以此为警戒,拒腐防贪,杜绝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金融犯罪活动。因此我们要加强自律,加强自我修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