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代客户填写凭证”这是早有的明文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总是存在不尽到位的现象。比如:开户凭条、转帐凭条、取款凭条等代客户填写户名、金额甚至代签名,更有甚者,转帐支票的进帐单也有代写的问题。自己也好几次代客户填写定期存款金额,主管批评好几次都没有改正,总错误认为这是能不能替客户着想让客户满意的问题,没有认识到风险隐患的严重性。最近通过案例教育,也看了一些案例才发现自己对风险的认识太肤浅了。
基层支行已经发生了很多综因名字、金额填写问题纠纷而最终由公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才解决问题的。就拿我身边的例子来说吧,前段时间就有一位老奶奶到我们银行来吵来闹说他的定期存单上的少了一万,说我们银行里有人搞他的鬼偷了他的钱。还拿着定期存单说我去年明明是存了两万定期的怎么变成了一万了。当时我们听了也觉得不可能的,就把他在我们银行办的业务凭证查询后并打印出来,老奶奶当时是存的是现金定期一万,过后就没有别的业务了,凭证就那一张开户申请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了,那没有办法只有核对客户开户申请书的笔记了,还好那个申请书全是老奶奶写的,没有涂改,全是她自己的笔记,这样老奶奶才安静下来,如果是柜员代填写的会是什么结果呢......
2003年,一个50多岁的客户取了3万元钱,两年后的2005年拿着存折说我的钱没有了,我从来没有取过钱。支行把取款凭条翻出来给他看,他不承认是自己取的,那不是他的字迹。支行通过调看前后发生的该客户的凭证上的字迹,发现虽然是草书但就是客户本人的字迹,客户还是不承认,在支行哭天喊地,一家人把大厅的门都拉上不让营业。最后报警将凭证字迹报省公安厅通过字迹识别证明是客户自己的字迹,才把客户说服,如果是代写的又会什么结果呢......
这些事让我们一定吸取沉痛教训,一定要按规章办事,不能因为种种原因而代写,有些客户可能记忆不太好忘记后又死不认账,而后笔记又是你的,那你不是哑巴吃黄连,好心做好事变惹事上身了。遇到诈骗分子如果不安规定操作更加麻烦。可是遇到特殊的情况也要特殊的方法来处理,但客户的名字,金额和存期上一定按客户本人的指模。这样有凭有据的客户也就不会睁眼诬蔑银行了。
银行的每一项规定都是有血的教训的。在柜台上办业务时自己沉着不能乱了自己的阵脚,客户填单一定要客户自己一笔一画写,填写错误时一定要他自己重写,一定不要给代客户填单,因为出现什么纠纷的填写的单证是最好的法律依据了。
落实双基管理工作,就是要我们每位员工立足于本职岗位,做好基础工作,时刻严格要求自己,预防和控制各项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银行前台工作是一项细致、充满风险的工作,只有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按规操作,按章办事,才能少出差错,不出差错,这样才能服务客户并保护自己,才能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